定向培养背后,违约的大学生
♣ 作者|芥末堆 大卫
♠ 编辑|芥末堆 吉吉 天一
毕业快两年了,江西理工大学2013级法学定向生刘云还没拿回自己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他频繁往返于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和学校之间,想从一纸三方协议中解脱出来,但超过4万的赔付金额让他却步。更让他感到疑惑的是,学校无法解释企业为其支付的“培养费”的具体用途。
刘云告诉芥末堆,他所在的专业四年学费才1.5万,在校也没学其他课程,怎么凭空多出来2.5万,这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他一度向江西省纪委反映情况,但仍无济于事。三方僵持近两年,刘云的双证被扣,这使落户深圳的事宜一拖再拖。
5月15日,他在微博上公开与学校和企业之间的矛盾,但迫于校方压力,旋即删除。
违约的不止刘云一个。定向单位效益下滑、考研、专业兴趣改变等都成为定向生们违约或打算违约的重要参考因素。遵守契约精神似乎是化解校方、企业与定向生之间矛盾的最优解。但实际上,契约的背后是企业定向生制度逐渐显露出的病态。
定向生违约面临大额赔付 培养经费用途成疑
删除微博的那天,刘云正在赶往学校的路上,毕业近两年来,这条往返江钨和学校的路他没少走。他的目的很简单——弄清企业给自己的“培养费”的去向问题,但过程却一波三折。
六年前,刘云在高考成绩出来后填报志愿,他在报考法学定向生还是非定向生上犹豫。
企业定向生是江西理工大学为满足当地有色金属行业对人才的迫切需要,而采用的联合定向培养人才的模式。定向生由企业承担培养费用,毕业后需在企业至少服务8年,才可自主择业。工作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其他同层次员工一样。在学校未完成定向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降分择优录取。
考虑到填报定向生会有录取优势,又由企业负担学费,毕业后还能稳定就业,且当时刘云还特意上网查了,“江钨的经济效益还不错”,于是他填报了企业定向生志愿。
△ 刘云提供的协议
入校后,刘云签订了《培养定向就业大学生协议书》,其中委托方(甲方)为江钨,培养方(乙方)为江西理工大学,定向学生及家长为丙方。协议约定,“甲方负责支付丙方在校期间正常的学费,并在丙方入学后支付给乙方……并为丙方的实习和实践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提供的定向培养经费专款专用,仅限用于支付丙方的学习费用”。
但这四年里,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刘云从前两届定向生口中得知,江钨的效益出现下滑。芥末堆从官方渠道了解到,江钨2016年亏损达3.76亿元。
考虑到职业发展,刘云决定违约。2017年7月,他找到江钨总部,但被告知违约需赔付四万“培养费”加三千违约金,否则就拿不走双证。根据三方协议,校方在学生毕业后要将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移交给企业。
刘云觉得不可思议:专业四年学费才1.5万,在校也没学其他课程,怎么凭空多出来2.5万?但江钨方面表示,“反正钱已经打过去了,让找学校了解”。更让他觉得气愤的是,同班考上研的定向生赔付的金额却不到两万。
起初校招生就业处给出“定向生为规定外招生,没有国家培养经费,需要企业承担”的回复。但在刘云从教育部了解到“定向生也属统招批次,同样享受国家培养经费及相应补贴”后,校方又拖延回应。刘云先后找到了院方、校长助理,但只让他等。
一晃几个月过去,为了生存,刘云搁置争议。他拿着江钨开的离职证明,到深圳找工作。由于双证被扣,他只找到一家小公司落脚,如今已做到管理层。但想在深圳落户,获得相应人才补贴,双证是基本条件。
学校:培养费不是学费,无公开义务 律师:校企两方都需解释培养费用途
转眼到2018年春,刘云仍未接到校方回复,他对“培养费”的使用疑虑加深。他决定向江西省纪委反映,要求学校公开核算实际培养经费。在补充了书面材料后,当年7月,学校给出书面回复。
△ 学校做出书面回复
学校认为,“就该协议而言,学校即乙方要履行招生录取、培养与管理、就业派遣等义务……现学校已经履行了该协议下的所有义务。目前是你与江钨集团(甲方)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事情,至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可以是根据合同的约定,也可以……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解决”。
而对“培养费”的使用,校方解释,“培养费”不等同学费,可理解为“学校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而向企业收取的费用或企业为获得定向人才而支出的费用”,“该费用是学校与江钨集团立于企业定向培养工作的特殊需要基础之上,充分协商且取得一致的结果,无需向接受培养的对象公开培养费的使用情况”。
但刘云认为,自己尚未与江西钨业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目前不属于我与江西钨业集团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而是我、学校还有江西钨业集团解除三方协议的关系。”
他向芥末堆解释,自己是培养经费的权益者,理应知道这笔经费的具体用途,且学校回避了培养经费是否专款专用这一核心问题,也未对区别对待违约生的问题做出回应。
对此,芥末堆采访了江西理工大学原招生就业处何处长,他表示,对款项的具体用途其个人没做过统计,正“调财务跟他们一起来回复这个事情”,更多信息需以校宣传部的回应为准。芥末堆随后致电该校宣传部,一工作人员记下问题并称在了解情况后再回复。
芥末堆也联系上和刘云交涉的江西钨业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龙先生,但对方表示正在开会,“有时间我会回复”。
截至发稿时,校方和企业未有回应。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芥末堆记者采访时认为,在甲方(江钨)与丙方(刘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目前双方是应以《协议》为基础的合同关系。
根据《协议》,江钨仅负责向校方支付刘云在校期间的学费,并无其他所谓的培养费用。故依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刘云违约的情况下,江钨有义务对其应支付的违约金(即培养费用)的具体来源、费用明细等内容承当举证责任。对于校方,即便其未对江钨提供的培养经费专款专用,其违约行为与刘云的违约行为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另案处理。
另外,张新年律师认为,依据《高等教育法》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等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即便存在涉及个人隐私(本案情况或涉及该名同学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的信息,也可经由权利人同意后予以公开。若高校不依法履行该信息公开义务则应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或对高校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予以处分。
多因素致定向生违约频繁 三方尴尬如何化解?
在江西理工大学,还有更多正在违约或打算违约的定向生对培养费的去向存疑。
芥末堆在刘云所在的“江钨定向违约”QQ群里看到,群内成员达到82个,其中包括2013级到2015级等不同专业的学生。
李忠是被其他学校退档,通过企业定向生指标才入读该校的2015级安全工程专业学生,他违约的原因系从前两届定向生了解到,企业的薪酬待遇与进校宣讲的承诺不符、效益不理想,同时担心定向企业“关系网复杂,晋升渠道困难”。
记者辗转找到一位入职江钨控股子公司的2014级学生王可威,他在该公司做了不到一年就离职了,他向芥末堆晒出自己和学长就业时的工资单,证明企业有夸大宣传的嫌疑,并认为自己在公司所学非所用,“做一些和岗位以及专业无关的事”。
△ 企业宣讲的本科生待遇
△ 两位定向生的工资条
李忠向芥末堆表示,自己身边很多定向生通常是找到单位后违约,或考上研再违约。据2013级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李路介绍,当时学校跟企业协商后,只让他们赔付了15180元的学费(不同专业学费不一样)加3000元的违约金,去招生就业处缴纳费用时,大概有20多个都是考上研违约的。
在刘云要求学校公开培养经费的文件里提到,学校为考上研违约的定向生承担了部分款项,“公司有单据为证,并在电脑上给我看了公司与学校签署的协议,学校共返还公司80多万元”,刘云索要了单据和协议,但被公司拒绝。
芥末堆算了一下,若以王的学费为基础计算,每个考上研的定向生要补足四万“培养费”,20个学生至少要向企业补缴近50万元,若刘云所述事实属实,则2013级考研违约的人数或达到30个。据刘云透露,2013级学校招收的定向生仅有100多个。
芥末堆在江西理工大学官网上查到,2011-2016年学校共为企业培养480名定向就业学生,涉及的专业包括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冶金工程、会计、法学等15个专业。其中,2016届企业定向毕业生就业人数共27人。但芥末堆未能查到2013级的定向生招生数据。
原招生就业处何处长否定了上述违约人数,他表示,每年定向生违约的人数只有“极个别”。
但他也承认,自己并未就定向生违约率做过统计,对学生毕业后的违约情况不是很了解。记者多次拨打了江钨办公室电话欲核实上述信息,但无人接听,龙先生也未回复短信。
何处长认为,学生的工资待遇与岗位、能力及工作年份相关。“任何学校,我个人的理解应该还是引导学生诚信就业……在职业发展初期,很多学生对职业的认识并不清晰”,“受挫能力、抗压能力,或者对理想中的生活状态,可能会有些差异”。
事实上,高校定向生违约非独发生在江西理工大学。记者梳理了近年来关于定向生违约的报道,大部分违约皆因盲目报考所致,也有因企业效益不佳、考研、考公务员等原因违约、甚至有因高考志愿表信息提醒不明显误报,另外,也出现定向企业违约不接人的情况。
何处长认为,在政策上,定向生转专业或考研都有退出机制,可根据协议规定与企业协商。
但事实上,因为各方利益约束,过程繁琐,很多学生并不如愿。北京某高校一名定向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卡在用人单位手里,若不履约,找工作、考研、申请国外大学都会受影响。
定向生违约也让企业和校方陷入尴尬处境。
5月16日,微博删除的次日,刘云再次来到母校,校方派来一位老师对其解释,大意是校方与江钨是合作关系,当初实施企业定向生项目是兼顾三方利益,即企业可以招到人才,学校可以提高就业率,学生也有工作。如果到定向单位就业的学生大量减少,会损害企业的利益,最终也会影响校企合作,所以“学校不能撕开这个口”。
而所谓的培养费,用到“学校跟江钨去开展整个项目所花费的成本”,但对费用评估的标准对方表示系开会讨论决定。刘云说,江钨和学校都意识到协议里存在的问题,在后几届已经对协议做了一些更改,但他还未能确认这个事实。何处长对刘云转述的真实性的回应是:你要去问宣传部。
刘云接受了校方的解释,他不想再去追问这笔费用是否被合理、合法使用。他说,7月1日前,若仍未拿到双证和报到证,他就享受不到应届生落户深圳的政策,未来只能按积分落户,“我不想和学校闹得太僵”。
5月17日,在和父母讨论后,刘云向江钨账户打入43000元。
专家:计划思维搞定向就业行不通,学生定向选择可后置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受芥末堆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定向生制度被人们曲解为“降分录取”,很多学生为进大学而盲报、误报,这导致了扭曲的现象:有学生捧着“铁饭碗”,懈怠功课,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增加本对专业不满意的定向生违约的可能。而不想到定向单位就业的学生会选择违约或将就工作,与招生初衷相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则认为,企业通过较少投入来储备人才是合理的,这也加强了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就业率。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借此减轻负担,但这需三方遵守契约。
他向芥末堆记者解释,企业委托学校培养人才时,若主营业务无特殊性(独有的知识产权和专业要求),不会向学校提出对定向生进行特殊培养的要求,便会出现定向生反映的无差别培养的问题。
储朝晖建议,会计、法学等无独特技术和门槛要求的专业无需定向培养。企业可直接面向市场招聘,既可提高效率,又能根据用人变化灵活调整。另外,企业对定向生期望过高,也会导致其在岗位中无法真正发挥其才能,增加违约风险。
熊丙奇认为,定向培养可将定向选择权后置。高校应将定向生纳入统一招生,学生入校后,再对其阐明优惠政策及专业培养方向等,让学生自主选择是否要定向培养。这既增强学生对专业、行业的了解,减少误报和专业不对口的可能,又倒逼学校结合社会需求进行课程改革,提升专业培养质量,提高学生对定向专业的兴趣。从根本上说,行业自身也要加强建设,增加岗位的吸引力。
但目前来看,很多单位和学校还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思维来实行定向就业,“所以从本质上讲,它和市场化就业、市场化选择是矛盾的”,储朝晖说。
芥末堆注: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学生名均为化名
本文作者:大卫
芥末堆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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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ujianjie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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